黄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场地协议模版
黄山科创高新技术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孵化场地租赁协议
甲方:黄山科创高新技术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黄山经济开发区梅林大道89号
乙方:
地址:
邮箱:
甲方作为培育新型企业及企业家的“孵化器”,乙方作为入驻孵化场地的企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 租金水平
甲方为乙方提供场地及收取费用如下:
房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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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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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
(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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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
(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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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交费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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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租金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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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期限 年,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协议期满是否续签由双方协商。
二、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时间、标准,将房屋及时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公共环境卫生;
(2)公共电器线路维护;
(3)公共环境照明;
(4)报刊、文件收发;
(5)公共保安;
(6)复印、扫描、传真等服务;
(7)提供会议室、洽谈室、多功能培训教室。
3.负责房屋的维修,除乙方人为造成的房屋损坏外,保证房屋正常使用。
(二)乙方的责任:
1.交纳押金和租金
押金:为使入驻企业能够更好地爱护大楼公共设施及内部建筑结构,企业须交纳一定数额的押金,具体如下:
(1)押金金额 元,押金在本合同签订后七日内与第一笔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一并全额交付,押金不计息。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协议所规定内容的前提下,本协议期满迁出并办理了营业地址变更手续及管理制度中规定办理的有关手续后的7天内,甲方向乙方退还全额押金。
(2)租金的支付日期和方式
租金支付日期:租金及物业管理费每年支付1次,于该合同起始的头15日内支付,先付后用。
甲方的账号信息:
公司名称:黄山科创高新技术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3400169560805250009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黄山经济开发区支行
物业管理费参照市场物价的变动因素,允许每年有所调整,2019年定价3 元/m2/月。
2.其他责任
(1)应在房屋交付使用前,检查房屋及附属设施是否完好,验收后,如因乙方原因而使房屋及附属设施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在经营期间,应按时足额交纳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3)保护公共财产,维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擅自拆除和改建房屋。乙方如需对甲方提供的房屋进行隔断、装修,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和提供施工图备案,由乙方负责施工后投入使用。在园区内,凡涉及广告、路牌、字牌等,在不破坏房屋整体形象及结构的前提下,统一由甲方负责规划、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乙方退出园区时,需将房屋内格局恢复至入驻时模样。
(4)乙方对房屋内所有配电设备、给排水设备、空调及各种房屋附属设施均不得自行更改,对上述设施造成损坏的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5)乙方必须保持房屋及窗外的清洁卫生,并有负责与甲方共同维护园区的环境清洁卫生,实行“门前三包”。
(6)甲方为乙方提供机动车和其它车辆停放点,但甲方只是提供一定场所供乙方停放,无保管义务,如在停放地点丢失,甲方不予赔偿乙方损失,但甲方可协助乙方报案和向保险公司索赔。
三、 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与乙方在解除或更改本协议之前,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有权拒绝。如甲方将来将租赁场所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则本合同对第三方继续有效,甲方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所有权转让事宜。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且不退还已交押金并关停水电网:
(1)乙方在未获得甲方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改变租赁场所的用途。
(2)乙方私自将房转借第三者或利用进驻的房屋进行危害国家利益的活动。
(3)违反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一个月度或拖欠水电费达一个月以上。
(4)由于乙方过失造成其进驻的地域内发生事故(由此所造成的相邻各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严重者还须追究法律责任)。
(5)进驻场地空关3个月以上的。
(6)乙方未能按时付清押金和第一笔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7)乙方在租赁期内提前解约的。
3.合同中止或终止,乙方退出园区时,在不损坏房屋结构、装饰及设施的前提下,经甲方同意,在七天时间内可自行拆除乙方的隔断、装修材料,过期视为放弃拥有权,由甲方负责处理。
四、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期支付租金及水电费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付款总额的千分之五承担滞纳金。超出一个月,不缴纳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的,甲方有权停止所有水.电.网络.餐饮.住宿等服务,甲方有权强制收回场地,乙方无条件搬出。甲方不向乙方提供任何补偿。乙方未按本协议规定将水电费交至甲方的,须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交纳滞纳金。
2.甲方超过本协议规定期限内延迟交房十日以上,每迟延1天,按季租金的千分之五向乙方交纳滞纳金。
3.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协议自动解除,应退还乙方保证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4.其他
(1)通讯及网络:
乙方自行安装电话和网络系统,乙方退房时,其安装的电话和网络系统由乙方自行处理。
(2)电费的收缴:
由甲方代收代缴,具体收缴方式及金额由综合服务部每月5日前发放缴费通知单告知,企业在收到缴费通知单后5日内交清水电费用。
(3)乙方如需开具房租物业费等服务发票,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地址和邮箱为有效收件渠道,保证甲方所有信息传达有效。如乙方信息发生任何变更,乙方应于变更后一周内书面通知乙方,如未及时通知变更,甲方将视原有地址邮箱为有效收件渠道,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5)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修订。
(6)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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